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现公开招聘2015年外派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对象
1. 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
2.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优秀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
3. 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
二、 报名条件
1. 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 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到外国大学和中学任教者,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4.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 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
6. 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我校主要推荐本校2所孔子学院汉语教师。
(1)西班牙莱昂大学孔子学院招聘汉语教师1人,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语言学专业背景和语言教学经验,英语熟练,有1年及以上国外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2)乌干达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招聘汉语教师2人,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背景和语言教学经验表,英语熟练。
三、驻外任期
任期一般为2-4年。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4月2日。
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 注册报名,填写并打印《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和扫描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2. 资格审查
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4月20日前通知申请人。
3. 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通过《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者免笔试。考试时间定于4月24日至26日。其他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录取培训
考试合格者需按要求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函等书面材料。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时间定于7月中旬举办,共3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人派出岗位将参照申请人所报志愿,并与外方协商确定。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五、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国外工作待遇
汉语教师任职期间国外工作收入包括国外工资、艰苦地区补贴、交通补贴、一次性安置费、一次性出国补贴等部分,
2. 校内待遇
(1)学校保留汉语教师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基础岗位津贴。
(2)国家汉办拨赴给学校的教育服务补贴将直接发放给汉语教师个人。
(3)学校每年报销派出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回国探亲往返旅费1次(限汉语教师本人,不转移、不累计,不作为补贴发放)。
七、校内报名联系方式
1. 负责科室:国际交流处交流与合作科
2. 联系人:夏卓琼 邓群芳
3. 电话:58292130
4. 邮箱:[email protected]
5.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651182-823/803
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处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请确保申请表等材料齐全且所报信息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
国际交流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