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利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是我校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个重要渠道。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信息,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做好本单位申请人员选拨、推荐工作。
2017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已经正式启动,申请时须有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及外方合作者简历(须由外方合作者提供并签字)。请及时查看选派办法(见附件1),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2017年1月5日开始网报。并于1月10日下午17:00前完成网报,将与网上填报内容相符的纸质申请材料交国际交流处,逾期不再受理。
温馨提示:1、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留学资格将保留到2017年12月31日,时间紧迫,务必请外语不合格的申报者提前参加培训与考试。
2
、邀请函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函中注明的派出时间应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
3
、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家留学者,仅有国外拟留学单位单独出具语言证明视为外语不合格。外语合格条件请参看附件3。
地址:国际交流处专家科(留学生楼108室 )
联系人:王晓颖 咨询电话: 58298803 ,13107121822
附件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选派办法
附件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