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汉办【2017】142号文件通知,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推荐2017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候选人,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西班牙莱昂大学孔子学院教师岗位1人,至少按1:2比例推荐合格教师人选,即推荐2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符合外方教师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17日。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2.校内报名
候选人请在4月17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提交学校国际交流处:
(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所在学院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3.选拔考试
4.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我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待遇
1. 国外工作待遇:
派出教师生活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国外工作收入包括国外工资、艰苦地区补贴、交通补贴、一次性安置费、一次性出国补贴等部分。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2.校内待遇
学校派赴西班牙莱昂大学孔子学院和麦克雷雷大学孔子学院工作的汉语教师将享受以下校内待遇:
(1)学校保留汉语教师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发放岗位津贴。
(2)汉办拨付给学校的教育服务补贴将直接发放给汉语教师个人。
五、校内报名联系方式
1. 负责科室:国际交流处交流与合作科
2. 联系人:夏卓琼 邓群芳
3. 电话:58292130
5.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10-62651182-823/803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我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我处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请确保申请表等材料齐全且所报信息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网公示。
国际交流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