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参考省内其他高校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与2017年7月12日完成了实验教学耗材采购定点采购的公开招标工作,并于9月21日发布了定点采购通知,通知要求各院系所需教学实验耗材一律实行定点采购。
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请各学院(系、部、中心)从2017年11月6日起,严格按教学实验耗材年度采购计划,并须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教学实验耗材。禁止从非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教学实验耗材。
具体教学实验耗材定点供应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2日